法制網北京1月16日訊 記者蔡岩紅 記者今辦公室出租天從全國海洋工作會議上獲悉,2013年中國海監完成船舶定期維權巡航執法36個航次,海上巡航262天,巡航範圍覆蓋我國全部管轄海域。其中抵近觀察我南沙群島被侵占島礁18處,巡航編隊共計50次進入釣魚島領海巡航。發現各類外籍船舶共計188艘次,外籍飛機21架次,有效遏制了外方的非法勘探行動。
  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在安排部署2014年海洋工作重點任務時指出,今年要積極推進《海洋基本法搜尋行銷》、《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南極活動管理條例》等立法工作。全面推進“海洋督察制度”的實施,強化海洋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進一步優化行政覆議工作程序,加強各級海洋部門案件辦理的培訓和交流。加快完善海洋聽證制度,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
  此外,同步推進簡政放權和加強監管。繼續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將國管項目用海東森房屋和海底電纜管道的監督管理、填海項目竣工驗收、臨時利用無居民海島審批、外商投資用島審批等具體工作下放給地方或分局。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督檢查,防範越權審批、化整為零等違規行為。配合國家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優化項目用海相關審查程序,完善公示、聽證制度。
  劉賜貴表示,2014年還將完善海域海島產權制度和有償使用政策。構建海洋資源、資產和資本三位一體的管理機制,大幅減少政府對海洋資源的直接配置,破除海洋資源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海洋資源要素市場全面發展。出台全面推行海域使用權、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標拍賣的政策,規範經營性用海、用島使用權出讓市場化工作。完善海域物權、產權交易等制度,規範海域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二手製冰機二級市場,培育市場中介服務機構。
  劉賜貴特別強調,今年將強化我國在海上關鍵字的常態化存在。進一步完善維權執法方案、預案和相關規章制度,提高維權成效。深化軍隊與海警海上行動協調配合機制,增強海上維權執法合力。繼續鞏固釣魚島、黃岩島、仁愛礁、北康和南康暗沙等海域專項維權執法成果,積極做好定期維權巡航執法等工作。全面推進領海基點保護範圍選劃工作,切實維護領海基點安全。  (原標題:2013年中國海監進入釣魚島領海巡航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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