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國家衛生計生委28日起就《衛生和計劃生育單位工作人員違反職業行為規範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處理辦法規定,衛生計生單位工作人員違反職業行為規範,如收受“紅包”“回扣”等,將面臨警告、記過、撤職等處理。
  處理辦法主要針對從事疾病診斷治療、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計劃生育、精神衛生、採供血等醫療衛生服務活動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針對衛生計生領域的突出問題,如:違反精神障礙診斷標準,將非精神障礙患者診斷為精神障礙患者的;違反診療規範,對患者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或者開具不必要的藥品的;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搶救和診治的;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等。
  針對當前社會反映強烈的醫務人員收受患者“紅包”,接受醫療器械、藥品生產經營單位“回扣”等行為,處理辦法專門作出針對性規定,突出強調廉潔從業紀律。
  處理辦法規定了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四種處理形式,將根據衛生計生單位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情節輕重分別適用。  (原標題:衛生計生人員收紅包或被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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